第二章 法的运行
基本要求:
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理解:立法与法治,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执法的特点,司法的特点,法律适用的目标,法律推理的特征,法律解释的特征,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与司法的区别,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演绎法律推理,归纳法律推理,类比整理法律推理,设证法律推理,语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立法
立法和立法体制(立法权限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立法原则(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民主立法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法律的公布)
第二节 法的实施
执法(执法的含义 执法的特点 执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司法的含义 司法的特点及其与执法的区别 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守法(守法的含义与构成) 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含义和构成) 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第三节 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法适用的目标(可预测性与正当性) 法律适用的步骤(确认事实 寻找法律规范 推导法律决定)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第四节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 演绎法律推理 归纳法律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设证法律推理
第五节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 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的方法(语义解释 立法者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 体系解释 客观目的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