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质和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词义
一、汉语“法”与“法律”的演变
二、法与法律在西语中的区分
三、我国当代“法”与“法律”的使用
在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上,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也有广狭两层含义。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如何认识法的本质
鉴别“本质”与“现象”;界定“内容”与“形式”;区分“实然”与“应然”。
二、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但我们不能把法律规律等同起来。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第三节 法的特征
一、 调整行为的规范
行为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
法律的规范性。法律的概括性。法律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法律的规范性决定了它的效率。
二、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
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法律的国家性;法律的普遍性。
三、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的利导性;法律的利导性取决于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双向的。
四、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法律的强制力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法的程序性;近现代法律只是对法的程序标准加以正当化,使法律实施的方式更科学、更理性。
第二章 法律历史
第一节 法律历史概说
一、 古代的法律
古代存在奴隶制和封建制两种历史类型的法。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共同点,所以在法学上常被合称为“古代法”。
二、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与发展
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资本主义法经历的发展阶段。
三、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中国社会主义类型的法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