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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民法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16日

第十章 共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分析解决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特征 准共有的概念  

【2006年】共有的种类 【2007年】删除   

【2007年】新增: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2006年】按份共有的概念 【2007年】修改为: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用益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地役权的消灭。   

熟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

【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 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2007年】修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2006年】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修改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6年】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7年】将“国有土地”修改为“建设用地”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6年】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2007年】修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 地役权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人的权利 地役权人的义务) 地役权的消灭   

【2007年】新增:地役权的取得   

【2006年】第六节 典权(整节内容)和第七节 居住权(整节内容) 【2007年】删除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担保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消灭。   

理解抵押权的设立、实现、终止,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   

熟悉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特殊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留置权取得的积极、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登记 抵押权的标的 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清偿债权 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 抵押权的终止 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 最高额抵押 财团抵押)   

【2007年】新增:清偿债权   

第三节 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 权利质权的标的 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留置权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权人的义务) 留置权的消灭   

第五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第十三章 占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理解占有的种类,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熟悉占有的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占有概述   

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 权利的推定) 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消灭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及其特点。   

理解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 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合同 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其他原因   

【2007年】新增:缔约过失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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