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共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分析解决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特征 准共有的概念
【2006年】共有的种类 【2007年】删除
【2007年】新增: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2006年】按份共有的概念 【2007年】修改为: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用益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地役权的消灭。
熟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
【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 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2007年】修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2006年】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修改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6年】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7年】将“国有土地”修改为“建设用地”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2006年】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2007年】修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 地役权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人的权利 地役权人的义务) 地役权的消灭
【2007年】新增:地役权的取得
【2006年】第六节 典权(整节内容)和第七节 居住权(整节内容) 【2007年】删除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担保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消灭。
理解抵押权的设立、实现、终止,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
熟悉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特殊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留置权取得的积极、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登记 抵押权的标的 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清偿债权 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 抵押权的终止 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 最高额抵押 财团抵押)
【2007年】新增:清偿债权
第三节 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 权利质权的标的 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留置权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权人的义务) 留置权的消灭
第五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第十三章 占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理解占有的种类,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熟悉占有的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占有概述
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 权利的推定) 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消灭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及其特点。
理解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 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合同 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其他原因
【2007年】新增:缔约过失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