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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4年7月3日


  第三十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的概念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向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申请执行执行)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管辖法院不同 法定理由不同 法律程序不同)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第三十一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的概念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第三节 涉外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 审理与裁决(仲裁审理 和解 调解 裁决)

  第四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当事人申请 提出证据予以证明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五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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