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9日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提起和受理、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裁判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审判程序。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08年删除】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止付与公告(停止支付 公告)  申报权利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的概念 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 除权判决的公告与效力)  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基本要求:

  了解:裁判的种类、判决的概念、判决的内容、判决的效力、裁定的概念以及适用对象、决定的适用对象。

  理解:判决与决定的差异、判决对人的约束力、判决对事的确定力。

  熟悉并能够运用:判决效力的有关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事裁判的概念

  民事裁判的概念 广义的民事裁判 狭义的民事裁判

  第二节 判决

  民事判决的概念 民事判决的分类(给付判决 确认判决 变更判决 全部判决一部判决 对席判决 缺席判决 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再审判决 肯定判决 否定判决 放弃判决 承认判决) 民事判决的内容(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诉讼费用的分担) 民事判决的内容【2008年删除】 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对人的拘束力  对事的确定力 执行力)  民事判决书的制作

  第三节 裁定

  民事裁定的概念(概念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裁定的内容 民事裁定的效力

  第四节 决定

  民事决定的概念 民事决定的内容 民事决定的效力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