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必须在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与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司考办联系,前往市州司法局办理。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我省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湖南省各市州进行报名。
2013年我省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怀化、湘西、益阳、岳阳单独设置考区;常德与张家界合并设置常德考区,选择在张家界市报名的人员须到常德考区参加考试。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可登陆司法部、湖南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网站,查看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公告。
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司法部报名网站规定的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司法部公告和报名地公告,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作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无妆、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处理。要尽量前往正规照相馆按照要求拍摄制作,若已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修改照片尺寸及大小。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改的,报名将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网上交纳考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函(2007)77号文件规定,我省司法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次26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我省不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考务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如需开具财政票据,可与报名地司法局联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申领。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与报名地司法局联系后再到报名地司法局办理。
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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