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
五、准考证
经我省各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试费用的,准予核发准考证主证。经我厅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副证提供下载的时间全省统一为8月20日至9月23日。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由报名地市司法局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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