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44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至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网上预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1日至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link.233.com/25443)
现场确认时间全省除南京市为7月8日至7月20日外,其他各市为7月11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否则无效。报名人员须按预约的时间至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对香港、澳门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仍实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具体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在我省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在我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至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