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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9日

法庭审理阶段:在法庭审判过程中,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A.审判前的补充侦查: 
a.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b.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 
c. 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审判中的补充侦查: 
a.在庭审阶段,检查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毕。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b.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其他规定: 
a.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b.对于证据不足由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同于上述情况,应属于继续侦查。 

郑某,涉嫌盗窃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在一审过程中,发现郑某还涉嫌抢劫罪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 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 
c 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 
d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同意人民法院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罪和盗窃罪一并审理 
【哈哈儿】答案选的是bc.法条是刑诉法院司解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在某县法院审理郑某盗窃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的补充侦查应以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予以协助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不应协助 
D.检察院应自行侦查,公安机关不应协助 
答案:B。 
解析:本题仍然是考查庭审中补充侦查的程序。 
补充侦查是一个常考考点,99年连续考两道单选题,而且从1997年算起,每年都考,不能不引起考生的高度注意。归纳起来,补充侦查在三个不同的阶段有三种不同情况: 
—是侦查阶段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中的补充侦查。《刑诉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在这一阶段,人民检察院不得自行补充侦查。 
二是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诉法》第140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这一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既可由公安机关进行,也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 
三是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即本题以及单选第24题考查的内容。这一阶段是公安机关不再进行,但是必要时可以为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供帮助。 

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ABCD。本题考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一个常考考点,本部分在单选第25题的解题思路中曾经归纳过三种情况的补充侦查,为加深印象,此处不嫌累赘,将这三种情况再重复一遍: 
—是侦查阶段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中的补充侦查。《刑诉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在这一阶段,人民检察院不得自行补充侦查。根据《刑诉法》的这一规定,很难说审查批捕阶段“不适用”补充侦查,因为只要人民检察院按照该条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即为“适用”了补充侦查。但是,《六机关规定》第27条已经改变了立法:“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需另行侦查。”据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在我国,低效力等级的法否定高效力等级的法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在司法考试中出现自然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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