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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比较重要易成考点与题眼的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24日


  20、转化犯的形式

  a. 《刑法》238条,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b. 《刑法》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c. 《刑法》242条,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d. 《刑法》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杀人、伤害罪。

  e. 《刑法》248条,虐待被监管认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f. 《刑法》267条,抢夺罪——抢劫罪。

  g. 《刑法》269条,盗窃、诈骗、抢夺罪——抢劫罪。

  h. 《刑法》384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

  21、包容犯的形式

  a. 《刑法》239条,绑架罪包容故意伤害行为、故意杀人行为。

  b. 《刑法》240条,拐卖妇女罪包容强奸行为。

  c. 《刑法》240条,拐卖妇女罪包容引诱、强迫卖淫行为。

  d. 《刑法》263条,抢劫罪包容故意伤害、杀人行为。

  e. 《刑法》318条,偷越国边境罪包容妨害公务行为,非法拘禁行为。

  f. 《刑法》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包容妨害公务罪。

  22、管制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的事宜:

  a. 不得行使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c.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23、有期徒刑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力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累犯不得假释,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被假释期满计算时间。

  24、叛逃罪的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行为:在执行公务期间。

  25、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大部分是一般主体,例外是特殊主体:

  a.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b. 丢失枪支报罪。

  c. 重大飞行安全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劳动。

  26、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a. 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30万以上经济损失无力赔偿。

  例外:1人以上重伤

  酒后、吸毒后驾车;无驾驶资格;明知车况不良;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严重超载,肇事后逃逸。

  b. 同等责任:死亡三人以上。

  27、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生产销售劣药是结果犯。

  28、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尽管没达到5万元,但货值达到15万元的构成未遂。

  29、走私普通货物罪要求数额,走私特定物罪不要求数额。

  30、变相走私和间接走私:

  a. 变相走私:未经海关许可并补交应纳税额,擅自销售。

  b. 间接走私:一道贩子(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其他,数额较大)

  在界河、界湖收购。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弃物运输进境的。

  31、走私文物和贵重金属:限出口,不限进口。进口不交税,构成走普罪。

  3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区别:

  主体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33、侵犯著作权罪: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有销售其他侵权产品的。数罪并罚。

  34、合同诈骗罪是对合犯: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5、变造邮票的,数额较大,定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变造、倒卖变造的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定诈骗罪。

  38、非法经营罪的范围:

  a.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

  b. 非法从事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不侵犯著作权,但扰乱社会秩序。

  c. 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d.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港澳台电信业务。

  e. 传销、变相传销。

  f. 违反有关盐业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

  g. 非法生产瘦肉精。

  h. 非典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39、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加重情节:

  聚众;在公共场所猥亵、侮辱。

  40、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定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定绑架罪。

  以出卖为目的,定拐卖儿童罪。

  以收养为目的,定拐骗儿童罪。

  41、暴力取证罪包括向被害人取证。

  42、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如果造成轻伤,不用转化,是包容,定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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