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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二十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9日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编号074)

  (一)概 念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 成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1、客 体。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对象是出口退税款。国家为鼓励出月创汇,实行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即通过退还出口商品已缴纳的国内税(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特别消费税),使我国出口商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在同等税收条件下参与竞争。因此,出口退税款,就是根据出口退税政策而获得的款项。

  2、客观要件。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行为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这里的假报出口,根据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源:www.examda.com

  (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4)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数量要素是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是指5万元以上。

  3、主观要件。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认 定

  1、骗取出口退税罪与偷税罪的区分。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在没有实际出口的情况下虚构出口事实,非法骗取出口退税款。由于没有实际出口,行为人根本就没有缴纳税款,因而使国家遭受损失。如果行为人已经缴纳税款,但产品并未出口而虚构出口事实,骗取所缴纳的税款,根据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应定偷税罪。但骗取税款超出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应当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2、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考试大论坛

  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叔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这是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共犯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熬而提供便利条件,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论处。

  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未遂。

  前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未遂的规定。

  4、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罪数。

  前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在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系牵连犯。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对此应以重罪处断。

  (四)处 罚来源:www.examda.com

  1、根据刑法第204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刑法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五)注 意

  1、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1)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是指50万元以上。

  (2)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b)因骗取国家出D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c)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1)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是指数额在250万元以上。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b)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c)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3、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依照刑法第204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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