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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笔记第四章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2日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答案:A。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执照,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

4、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
废止:合法的行政行为因客观条件的变化,没有必要继续保持其效力;被废止的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无效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要件:(1)有确凿的事实证据;(2)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3)遵守法定行政程序;(4)不得超越职权;(5)不得滥用职权
具体行政行为表达中的明显疏忽,不具有违法性。行政意思的表达错误,例如书写错误、计算错误、显然的遗漏,以及数字化加工过程的错误,因为它不是行政意思本身的错误,所以应当排除其违法性,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更正。
第四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
1、行政许可:对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不限于执照
2、行政强制措施  对象:一是违法行为人,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人
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征收  特点:强制、无偿    不同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
4、行政裁决
(1)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①区别: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纠纷
②共同点:均是解决争议
(2)行政裁决的两个条件:
①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解决;②当事人提出申请
(3)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
①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②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③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④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⑤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4)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条件:①行政裁决违法②当事人提出申请
(5)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仲裁
注意:与行政裁决不同,行政调解、仲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几种特殊行政行为: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a.行政相对人无上诉权。
b.只能由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设定,行政机关不能自己设定。
c.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不得设定终局裁决行为。
国家行为:如国防、外交等行为,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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