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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辅导:行政法学经典笔记(二)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月9日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按行政机关职权管辖的范围分;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和国务院办事机构。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与部门权限行政机关-依行政机关职权的性质分;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全方位的,涉及各个行政领域和各种行政事务,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局部性的,仅涉及特定行政领域和特定行政事项,如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二者都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一般领导各别。
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分;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等,专门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电子、机械、石油、水电等。
专门执法行政机关与普通管理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适用法律的情况以及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分。
外部行政管理机关与内部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管理对象分;
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会制行政机关-根据决策和负责体制分
其他分类
根据基本职能分:行政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司法机关或者分为行政决策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行政信息咨询机关,行政监督机关;
根据权力来源分:实体行政机关、排除行政机关;
根据存续时间分:常设性行政机关、临时性行政机关。
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概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
种类-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概念-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被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事业组织;
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被委托组织的范围,除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外,还包括以下两类:
群众性自安保卫组织;
某些私人组织;
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概述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
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在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行政机关。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非原、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在非处于公务员地位时,可以成为相对人,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有行政机关本系统处理。
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作为被监督对象,成为一方当事人。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职位保障权
执行职务权
工资、福利权
参加培训权
批评、建议权
申诉、控告权
辞职权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的其他权利
义务:
守法的义务
依法办事的义务
联系群众的义务
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忠于职守的义务
保守秘密的义务
廉洁奉公的义务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的其他义务
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公务员执行公务行为的识别
区分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与非执行公务行为即为执行公务行为的识别。
时间因素 岗位因素 职责因素 命令因素
时间因素: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在下班以后实施的行为一般视为个人行为;
岗位因素: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行政行为通常认为是岗位行为。反之,公务员离开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则多视为个人行为;
职责因素:公务员非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如与其职责有关,通常亦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其行为既非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实施,又不能证明相应行为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
命令因素:公务员依行政首长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
公务行为的效力与责任
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向相对人发布的行政命令、采取的行政措施、实施的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有遵守、服从的义务。
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责任由其所在行政机关承担,但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必须向其所在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包括纪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概述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理解:
行政相对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以此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的特征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行政权是指执行法律、实施法律,对国家内政、外交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
行政机关执法与司法机关执法的区别:
行政机关的执法是通过对国家内政、外交事务进行管理实现的;
司法机关的执法是通过裁决法律争议和进行法律监督实现的。
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即上级性质机关领导下级性质机关,下级性质机关从属于上级行政机关,向上级性质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
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组织达交道。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按行政机关职权管辖的范围分;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和国务院办事机构。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与部门权限行政机关-依行政机关职权的性质分;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全方位的,涉及各个行政领域和各种行政事务,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的权限是局部性的,仅涉及特定行政领域和特定行政事项,如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二者都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一般领导各别。
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分;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等,专门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电子、机械、石油、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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