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特殊过程(撤诉与缺席审判,合并审理,被告在一审期间 改变被诉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 核心考点:起诉时限。
★★★起诉时限(表-64)
诗曰:
(一)
诉讼时效真是难
起诉作为情有三
一般而言日九十 来源:www.examda.com
行为作出开始算
不知诉权三月内
起点就在晓诉权
若从应知内容起
不知诉权限2年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不知内容更复杂
自知内容三月花
行为作出5年内
花落不再迎朝霞
不动产案较特殊
全然不知二十秋
(二)
若诉行政不作为
履行期满抡诉锤
履行期无日六十
紧急情况不能迟
若诉复议不作为
复议期满开始算
超过十五诉权没
(三)
申请再审须注意
2年时限莫过期 来源:www.examda.com
一审三月二审二
延长审限高院事儿
诉作为 | 告知诉权 |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3 月内,有例外则从例外 |
不知诉权 | 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3 月内,且在(应)知道行为内容2 年内 | |
不知内容 | (应)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3 月内,且在行为做出之日起不动产20 年内,其它5 年内 | |
诉不作为 | 有履行期的在其届满后可起诉,无履行期的推定履行期为60 天,紧急情况可以立即起诉 | |
复议后起诉的 | 收到复议决定之日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 日内,有例外则从例外 |
▲注意: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法律规定超过 60 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法律规定少于 60 日的除外。
诗曰: 复议申请复议查,六十天来顶呱呱。
申请可多查可少,特殊规定经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