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相关链接】 《行诉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配套练习】
1.街道派出所作出了对张某拘留的行政行为,张某向区公安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不服,决定起诉,那么他如何确定被告?可能存在的情形有:
A.街道办事处
B.街道派出所
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公安分局
D.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公安分局
【答案】 Bc
2.x市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街边,当即指令该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该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该办公室派人将×商城的货物搬至市政府大院内封存起来。×商城以市容管理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下选项组合中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该受理此案
②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而不能作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
③人民法院在认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适格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将被告变更为市人民政府
④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商城市容管理办公室不是适格被告,应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应驳回起诉
⑤本案的适格被告应该是市人民政府
A.②③⑤ B.①②④⑤
c.① D.①④⑤
【答案】 B
【解析】 依照《行诉解释》第20条规定,组建市容管理办公室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依照《行诉解释》第23条,法院应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裁定驳回起诉。
3.某市A区公民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将违法行为调查清楚以后,根据情节和事由不同,对谢某处以3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两人均对处罚不满,谢某向B区公安分局提出复议申清,复议结果决定对谢某处以100元罚款。申某向B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两人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回答下面问题:
(1)谢某应以谁为被告,向哪儿起诉?
A.以派出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B.以派出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C.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D.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和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B区公安分局改变了对谢某的处罚,所以应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复议机关或原行政机关所在地即B区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本题选C。
(2)申某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
A.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B.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c.以B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D.以B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第17条规定,B区人民政府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应当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4.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会重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应是派出所所属公安局或公安局的本级人民政府。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诉讼的被告应是公安局。同理,选项c中复议机关可以是税务局,而诉讼的被告也是税务局,所以重合。B不重合。街道办事处本身有收管理费的权限,在行政诉讼中可作被告,如复议为其所属区政府或市政府。D不重合。打假办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应视作市政府的行为,如复议,复议机关为市政府的上一级政府,如诉讼,被告为市政府。
5.某县卫生局防疫科在对家家福餐馆进行检查后,以县卫生局的名义,认定家家福餐馆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该餐馆不服,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市卫生局超过复议期限一直未作出复议决定,该餐馆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以县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4000元行为的合法性
B.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告县卫生局法院不予受理
c.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4000元行为的合法性
D.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受理后判令市卫生局受理复议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
【答案】 AD
【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22条、《行政诉讼法》第25条可知,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则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即为县卫生局。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中为市卫生局。根据《行诉解释》第33条规定可知,不在法定期限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
6.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被告的确认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D.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B
【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的规定,A项中应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项符合《行诉解释》第22条的规定,为正确答案。至于c项中的情形,根据《行诉解释》第19条的规定,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D项,根据《行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首先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当原告不同意变更时,法院才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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