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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民法章节习题第九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1日

四、动产所有权 
1、善意取得(动产) 
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 
如果第三人无偿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质权可善意取得。 
第三人如果有偿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即支付了适当的价金,并且也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占有人无转让财产的权利,此时分两种情况: 
(1)被盗物、遗失物或因与所有权人意志无关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失去占有的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三人若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适当补偿。拍卖方式,即使是赃物,也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有公信机关介入) 
(2)如果占有人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承租人、保管人),适用善意取得。 
货币和有价证券(特殊,一般等价物)一律适用善意取得。 
例:我把甲表卖给乙,乙付款,约定三天以后交付,三天以内甲知道,因此提起返还表之诉,乙提起交付标的物占有之诉,此时,乙能否取得表的所有权?未取得,则不可,此时物权高于债权。 
动产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取得所有权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我借甲表,以我的名义卖给乙,交付但未付款,我与乙的买卖合同从合同角度属于效力未定合同,欠缺处分权,要由出借人追认。追认则有效,拒绝无效。拒绝时乙能否取得所有权?能取得。(取得的是物权,追认只是一个行为)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面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面享有所有权  
BD。本题考无处分权人出卖他人之物的效力。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合同当事人处分权的取得,是所谓“效力未定”。B当选。丙为善意相对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D正确。 

二、先占 
垃圾筒捡出物品,民法理论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抛弃物、无主物、隐藏物还是先占?只有废旧物品存在先占问题(废旧物品回收条例) 
先占取得只适用于法律对于无主财产的归属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三、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民法通则规定拾得人应当将其归还失主。 
四、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a.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b.       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c.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d.  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e.  埋藏物、遗失物中的文物属于国家。 
有人将一头牛送到屠宰场屠宰,约定下水归杀牛的,肉都是牛主人的。结果工人在牛下水里取出了一块牛黄,这个牛黄是应当归杀牛的人所有呢?还是归牛的主人所有呢?结论是,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水的孳息,故谁享有牛的所有权,谁就是牛黄的所有人。屠宰场仅按约定取得了下水的所有权,但不是牛的所有权人,当然也就不可能是牛黄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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