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职务发明创造有两种情形: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但是,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允许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约定权利归属(第6条第3款)。没有约定时应认定为非职务发明创造。
[例题: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A.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所作的发明创造
B.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履行本单位交付的工作之外所作的发明创造
D.退休后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
三、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特别提醒: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人,其他单位仅为参照!]
(1)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2)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3)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合同法》第326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例题: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 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四、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
(1)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五、不得实施其专利的表现形式:
(1)发明、实用新型:
(一)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二)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
(三)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外观设计:
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六、被指定实施的专利仅限于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被指定实施的专利权的持有者仅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人。
有权指定实施专利的主体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
(1)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2)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3)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4)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例题: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威实用新型并不丧失新颖性?
A.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
B.在国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
C.在国外公开使用过的
D.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
正确答案:C.]
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九、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十、专利申请优先权:
(1)国际优先权:
(一)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二)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特别提醒:国际优先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优先权,国内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