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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2005单选21-40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5日

21、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哪一个是止确的?

A、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既可以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也可以加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原则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或者定期宣判的除外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由于可以适用捎口信、电话等简便方式发送开庭通知,因此,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即可以按撤诉处理

22、谭某诉肖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谭某认为一审法院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公平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肖某冈车祸死亡。此时,关于本案的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裁定终结本案诉讼,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一审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D、二审法院应裁定终结本案诉讼,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23、甲银行与乙公司贷款合同纠纷一案,甲银行向A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贷款及其利息。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贷款89万元,但驳回了甲银行的利息请求。判决书送达后,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甲银行未提出上诉,但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责令乙公司支付贷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甲银行的该请求,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必须予以审查    B、一律不予审查

C、可以不予审查    D、应当予以审查

24、甲某诉乙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A区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丙某是被告乙某的弟弟,故要求丙问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审理并判决后,甲某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即丙是被告乙的弟弟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并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丙确实是乙的弟弟。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B、依法改判

      C、裁定发回重审

      D、判决维持原判决,但在判决书中应指明一审法院在回避问题上的错误

      25200310月,二元汽车公司与孙某签订为期1年的租赁汽车合同。20041月,孙某在回河南老家拉货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汽车严重受损,此后孙某一直未交付租金。双方就汽车租赁费及损失赔偿费多次协商未果。20046月,二元汽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给付拖欠的租赁费1万元并赔偿损失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孙某支付拖欠的租赁费1万元。三元汽车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责令孙某赔偿损失3万元。二审法院经查发现就损失赔偿问题一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此时,二审法院应作下列何种处理?

      A、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问重审

      B、直接审理后作出判决

      C、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凋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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