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第三人:有催告权、无撤销权。向行为人、第三人为之,可以追认一项,但不可追认某一方面,在相对人撤回前行使。向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为之。向无权代理人为之。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相对人负举证责任。
例外情形:
1. 盗用他人文件
2.借用文件。借用人与出借人负连带责任。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善意且没有过错。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抗辩。善意相对人除具有狭义无权代理的催告、撤销权外,还享有选择权,即既可以主张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的第三人行使催告权的条件:I行使催告权应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II行使催告权应当有相当的期限;III行使催告权应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代表人表示。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I应当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II第三人在缔结条约时应当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的事;第三人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向无权代理人为之。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①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内容应当根据第三人的选择,或履行无权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或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的条件:i无权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ii须本人未行使追认权,第三人未行使撤销权;iii无权代理行为应为合法行为;iv第三人为善意。
②对本人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
表见代理的问题: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参考答案] ABC
A选项:甲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B选项:甲没有代理权,因此属于无权代理行为。C选项:丙可能因为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H.滥用代理权(前提是有代理权):
a.自己代理:可能有效,未形成通说。
b.双方代理:可能有效。
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无效民事行为,负连带责任(除非没有通谋,此时负分别责任)。
下列各项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超越代理权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CD注意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其中选项A、选项B的内容属于无权代
理;而选项C、选项D的内容则属于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的前提是有代理权,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无权代理的前提是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没有代理权,如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虽然代理人有代理权,但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则没有获得授权。
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a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c代理人死亡。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e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委托代理终结: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注意是所有继承人都承认才行。
(三)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四)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J.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a.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b.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指定代理的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e.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