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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名词解释集锦(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1日

汇票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

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

证券法上的证券——主要指有价证券中的资本证券。

证券法——指专门调整证券关系的法律即专指调整和规范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监督管理关系及其他与证券相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要促进、限制获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就是证券关系。

证券关系——是指因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及其他相关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获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作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单独法律行为。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债券——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按期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债券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重要形态,也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证券发行监管方式。

证券发行核准制——是在准则主义立法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政权发行必须遵守信息披露义务,证券发行也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条件并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府有权对证券发行人资格及其所发行的证券作出实质审查和决定等。

信息公开(披露)——是指证券发行者及上市公司按照法定要求将公司经营的财务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告,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上市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从而达到对该上市公司控制或兼并目的的行为。

要约收购——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股票的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采取“收购要约”的形式收购其他股东所持股票之行为。

协议收购——收购人在场内证券交易市场外,与目标公司管理部门或股东私下达成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及其它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与交易的行为。

欺诈客户的行为——单位或个人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以及利用其作为客户代理人或顾问的身份,实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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