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也称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一定的人作为中介实行犯罪的情况,而被利用者由于特定的原因不承担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无犯罪故意等),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刑事责任。例如,利用不满14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窃取他人财物;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看护给其病重之父食用等等,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间接正犯与共犯有相类似之处,但由于缺乏共同故意,不能成立共犯,而应由间接正犯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刑事责任。
例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教唆犯属于间接正犯
B.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
C.间接正犯中,利用者和被利用者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D.间接正犯中,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为:D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当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从这一定义我们可看出防卫过当的成立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3.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
5.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处理防卫过当问题时还应注意《刑法》第20条第3款针对暴力犯罪的正当防卫作了特殊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例题:
甲、乙素来不和,一次口角之后甲冲入乙的办公室对乙拳打脚踢,说道:“今天打死你×的!”并掏出刀子向乙刺去,乙情急之下抡起椅子打中甲头部,后甲抢救无效死亡。问乙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防卫不适时 D.故意杀人罪
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