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应试人员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能够准确地把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念和价值;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能够对相关知识点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来分析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注意法理学知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的结合。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 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
1、职业的含义:指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
两个基本涵义:
②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法律工作可能作为一种职业存在的前提:
法律人最大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是:是否能够忠于法律 |
2、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法律工作者看待法律的职业方式
①用说理的方式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强制是为了保证说理进行
②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以法为论据、判据(核心)
③须在程序范围内,通过相应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程序性
另:法律人忠于法律的前提:法律必须具有一种明确清晰的概念及其对象
法律人须提高自身知识能力和法律思维水平,方能准确把握法律
(要依法思考问题、又要形成对法律的个性观点立场;要了解法律外在表现形式,又要理解法律内在根据、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