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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公证法》热点解读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3日
    公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具有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商事活动的交易安 
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公证法》的内容贯穿了公证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便民原则,为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立法支持。 

    热点1:遗嘱公证 

    [案例]许老太去世后,她的三个儿子均拿出一份遗嘱,说老太太的遗产应该由自己继承。原来,老太太最初住在老三家,立遗嘱指定老三继承遗产,谁知老三得到遗嘱后借口要盖新房,把老太太撵了出去。于是老太太又写了份遗嘱,要老二继承她的遗产。但老大说,他俩的遗嘱都是假的,真的遗嘱在他手里。老太太被老三撵出去后,住在女儿家,临终前作了一份公证遗嘱,将遗产都交给女儿继承。许老太的遗产究竟该由谁来继承呢? 

    [法规]《公证法》第十一条将遗嘱公证规定为公证机构的一项公证业务;《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解读]立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据效力和公信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效力均低于公证遗嘱,从而免去打官司的繁杂法律程序。 

    热点2:财产分割类公证 

    [案例]当前,老年再婚问题日渐增多。王老汉和于大妈在秧歌队里对上了眼。孩子们支持他们恋爱,却反对他们结婚。理由很简单:如果二人结婚,王老汉的财产将被分割,于大妈的孩子作为王老汉的继子女,享有王老汉财产的继承权。 

    [法规]《公证法》将财产分割明确规定为公证机构的一项具体业务。 

    [解读]财产分割的形式一般为共有人达成的分割协议,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财产分割公证,从而维护各方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是财产分割类公证中常见的一种。本案中,王老汉和于大妈可以办理一份婚前财产公证,明确约定婚前各自财产的数量和范围,并特别明确两位老人各自财产的继承人,这样就从法律上避免了可能产生的纠纷。 

    热点3:保全证据公证 

    [案例]我国东北地区某县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假种子案件。善良的农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花高价买来的3万多公斤种子全是假的。收获的季节到了,时令不等人,大田里的玉米不毁,冬小麦就没法播种,但毁了玉米就等于毁了证据,没证据就打不了官司,怎么办?受害农民及时找到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通过测量、拍照、录像等手段将玉米的生长状况记录下来,使受害农民很快恢复生产。事后,农户拿着公证书将种子站告上了法庭,法庭依据这份保全证据公证书审结此案,判决农户胜诉,并获得了全部经济赔偿。 

    [法规]《公证法》将保全证据作为一类公证事项加以规定,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解读]保全证据是指公证机构对于日后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证据,依法事先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以保持该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一般包括对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的保全公证,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计算机软件的保全公证及对行为过程的保全公证等。对于公证机构出具的保全证据公证书,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及其它机关应当直接作为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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