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1999年3月15日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宪法条款加以确定。依法治国,是指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将法奉为社会的最高规范,使其具有最高的权威、地位和尊严,具有最高的效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和结果。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将自己置于法的统治之下,受法的调整和规范,并严格依据法所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一切组织和个人都以法的规定为活动准则。所以选项B是错误选项。
62.答案:ACD
解析:事先监督,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或者尚未正式颁布之前,由有关机关对其合宪性进行的审查;事后监督,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之后,由有关机关对其合宪性进行的审查。根据我国《立法法》第63、66条的规定,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而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实行需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因此,选项A、D正确。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没有这一权力的,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宪法》第67条和《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故选项C正确。
63.答案:ACD
解析:唐律承袭隋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唐律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其中“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唐律规定的六赃指:“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唐律的保辜制度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限外死去或限内以他故死亡者,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事责任。所以B项错误。
64.答案:CD
解析:《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一样,承认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所以AB两项错误;《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而《德国民法典》是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所以C项正确;《德国民法典》是德国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所以D项正确。
65.答案:AC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B、D选项均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A选项中甲公司不侵犯乙公司的专利权,更非侵犯商业秘密。C选项为利用内幕交易信息,而非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6.答案:ABC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故甲作为经销商,不得以乙厂厂家的名义推销商品,因此A项为法律所禁止。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甲作为丙商场柜台的租赁者,应该标明自己的名称和标记,而不应该利用丙商场的标志使消费者造成误解,故,B项错误。C项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商业贿赂的表述,构成不正当竞争。
67.答案:ABC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地说明或者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或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的方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知答案A、B、D是正确的,那么C是否正确呢,根据我国新颁布的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C也是正确的,甲可以要求酒家赔偿其精神损失。
68.答案:ABC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可知A项正确;《保险法》第50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51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由以上两条规定可知B、C选项正确;甲若要求丁承担违约责任则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项不正确。
69.答案:CD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不选。《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故,B项不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8、59条的规定,C项当选。《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故D符合题意。
70.答案:CD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故,本题选C、D。
7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2)信息内容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3)行为方式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内幕信息不需要申报“密级”。因此A、B、C正确,D错误。
72.答案:AD
解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结合以上两条规定,A、D项符合题意。
73.答案:AD
解析:失业人员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应停止发给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1)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的;(2)参军或出国定居的;(3)重新就业的;(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5)在领取救济金期限内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分析,本题应选A、D。
74.答案:ABCD
解析:题中A、B、C、D四项均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法》中的仲裁委员会的区别,应全选。
75.答案:AB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76.答案:C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故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3)A项房地产公司尽管破产,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获得,而不是划拨,因而不能收回原有土地使用权。B项用地单位仍然存在并未撤销迁移,因而也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7.答案:BD
解析:港口属于内水的一部分,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驶入其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上人员有刑事管辖权和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船上的行为不牵涉到沿海国的利益或根本没有超出该船只的范围,沿海国不行使管辖权,而由船旗国负责。也就是说管辖一般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会对船舶内部事件管辖。关于刑事管辖,港口国得行使管辖权的情形主要包括:(1)罪行的后果危及沿海国;(2)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3)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外事官员请求;(4)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本案中丙国作为港口国,对发生在外国商船上的非丙国国民的斗殴事件,只有在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时,才得以行使管辖权。B、D两项符合港口国对停泊在其港口的外国船舶上刑事管辖中的第三种情形,所以入选。A项是迷惑项,当事双方的请求并不能使港口国行使管辖权,因为当港口国在行使管辖权时,实际上是影响了船旗国的管辖权,但凭当事方的请求显然不当;C项是在以“船东国籍国”的概念偷换“船旗国”的概念,应当排除。
78.答案:AB
解析: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包括:(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A项错误。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①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C项正确;②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③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3)通讯自由。(4)免纳捐税、关税。(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6)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及使馆馆长寓所以及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国徽标志,D项正确。外交使馆是全面代表派遣国,使馆的工作地域范围可及于接受国全境,故B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应选A、B。
79.答案:BC
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的修正应按照各自条约本身规定的程序进行。条约修正后,凡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也应有权成为修正后的该条约的当事国。修正条约的协定对于是条约当事国而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如果该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在该国与不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当事国之间,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80.答案:BD
解析:外国法人的认可是指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在内国法律上的认定。外国法人的认可并不是重新赋予其法律人格,而是关于已依有关外国法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在内国法律上是否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问题。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特别认可的方式,外国法人在中国从事民商事活动应得到中国主管机关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