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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09司法考试预热模拟题卷一(含详解)

来源:233网校 2009年3月17日
76.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在国际法上可归因于国家,而成为一国的国家行为( ) 
A.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B.得到国家授权的任何人的行为 
C.军队的行为 
D.在一国领土内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答案】BC 
77.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属于必须适用我国法律的合同是(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B.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C.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D.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答案】AD 
7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答案】AC 
【解析】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二十一条并没有一概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而是规定了两条例外:①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者书面将接受承诺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②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故可排除选项B、D。
76.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水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答案】BCD 
【解析】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货、交单、品质担保、权利担保,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买方的接收货物义务要求买方要按时提取货物,不管该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质量或数量。接收货物不等于接受货物,接受表明买方认为货物的质量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而接收并不表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如货物在目的港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买方也应接收货物,然后在进行索赔。从题干中的信息看,卖方显然违反了交货品质担保义务,存在违约行为,此时,买方有义务先接收货物,再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因此,A项错误。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7条规定:"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故本题C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B项正确,题干暗示的信息表明卖方交付的货物根本无法实现买方的合同目的,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买方在收货后有权退货,即《公约》中的宣告合同无效,类似于我国合同法中的解除合同。 
77.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A.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答案】BCD 
【解析】国际私法中,解决其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包括:
(1)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4)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C.D项。 
78.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保守的秘密事项有哪些?( ) 
A.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B.关系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C.关系当事人的隐私 
D.合议庭成员名单 
【答案】ABC 
【解析】《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79.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公证员?( ) 
A.赵某,17周岁,某政法院校学生 
B.钱某,曾因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
C.孙某,曾因交通肇事罪受到刑事处罚 
D.李某,因私自出具公证书,情节严重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答案】ACD 
【解析】
《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根据上述规定,C选项中的孙某虽然因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不是因为职务过失犯罪而是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所以可以担任公证员。 
80.下列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B.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 
C.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D.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A入选。该《准则》第13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B入选。该《准则》第2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C入选。该《准则》第7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D入选。
81.关于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的相关问题,依我国的《对外贸易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对于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我国海关将仍予放行 
B.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对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 
C.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律不得进出口;对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 
D.有关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我国将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作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案】BCD 
【解析】根据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15条,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由此可见,自动许可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办理海关的相关手续,只是在收货人、发货人申请的情况下,当局应当予以许可,所以BCD正确。
82.A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向某银行申请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另一银行为保证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6年3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甲公司致电乙公司,请求修改信用证,乙公司表示同意。甲公司获得装船日期为3月15日的提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乙公司未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只要开证申请人已接受装船日期的不符点,开证行即应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 
B.如果开证行接受了装船日期的不符点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可以以此免除保证责任 
C.如果乙公司已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但未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开证行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 
【答案】C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A项错误。另外,根据《规定》第16条:“保证人以开证行或者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B项错误。《规定》第17条规定:“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征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和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和D项正确。 
83.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设备的合同,但发现该批设备的某个零部件侵犯了中国大昌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一项专利。依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下列选项哪个是不正确的?( ) 
A中国法院可以禁止侵权人销售侵权货物 
B大昌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以禁止侵权人的侵权货物进口 
C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一定期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 
D大昌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以禁止侵权人生产有关的侵权产品 
【答案】ABD 
【解析】A不正确,依对外贸易法第29条的规定,采用保护知识产权措施的是“国务院主管部门”,而不应是法院。且不能完全禁止侵权人销售,因为会有一些销售在外国进行,无法禁止。B不正确,处理此事的机构不是法院。D不正确,一国无法禁止侵权人在境外生产。C选项正确,该措施主要针对的是禁止侵权产品“进口”到中国。 
84.A国在华留学生甲和B国留学生乙颇有积怨。乙在暑假期间到C国度假,通过国际互联网致函甲在华就读的学校,称甲在暑假期间因车祸在A国丧生。暑假过后,甲返回学校,发现他已被注销学籍,并查明是因乙上述行为所致,甲遂向中国法院对乙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可以适用何国法律? ( )
A.中国法 
B.A国法 
C.B国法 
D.C国法 
【答案】A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从而确立了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本题中侵权行为地是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本题要先识别出是侵权问题,就可排除其他选项。本题考我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是重点内容。 
85.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水果,货到目的港后发现水果大部分腐烂,B公司聘请专业检验机构对腐烂原因进行检查。根据海牙规则,货损原因是因为下列何种原因所导致,承运人可以免责( ) 
A.货舱湿度未达到运输合同要求标准 
B.船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 
C.船在进入乙国目的港口前接受海关的消毒熏蒸导致货舱温度过高 
D.货物在装船前包装不当 
【答案】BCD 
【解析】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具有管货义务,故A项应属于未尽到管货义务,不免责。
86.根据法官法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回避的是( )。 
A.丈夫、妻子都在经济庭,丈夫是审判长,妻子是书记员 
B.父亲是省高院副院长,女儿是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C.丈夫是副院长,其妻子妹妹的女儿是同一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 
D.同胞兄弟在同一法院,哥哥是副院长,弟弟是助理审判员 
【答案】CD 
【解析】法官回避的事由。参见《法官法》第16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87.下列哪些情况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 
A.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B.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 
C.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D.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答案】ACD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0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故ACD正确。B项律师拒绝辩护、代理之前,必须进行合理催告。如果没有进行催告,则不得拒绝辩护、代理。 
88.对法官的言论自由,从职业角度看存在的限制有( )。 
A.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 
B.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 
C.在发表文章时,不得就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 
D.法官的言论不得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答案】ABCD 
【解析】参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89.根据我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是律师自愿加入的自律性组织 
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答案】AD 
【解析】《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考\试\大整理\故A正确。根据该法第39条规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故B不正确。又据该法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可见,选项C错误。根据该法第40条之规定,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是律师协会的职责之一,因此选项D正确。 
90.下列有关法律执业者的职业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法官、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B.律师和公证员的纪律处分形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 
C.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责任仅包括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D.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责任包括:纪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答案】ACD 
【解析】B项中律师的纪律处分包括: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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