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可以依据普通的法律提出诉讼请求,但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所以法的可诉性,主要是指普通的法律,而不包括宪法
B.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C.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
D.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
【答案】B
【解析】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A项错误在虽然宪法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的依据,但它是普通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间接依据,所以宪法也具有法的可诉性的特征;法具有普遍性,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是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故C项错误;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2.下列有关我国法的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
B.我国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判例对法官判案没有任何作用
C.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在任何情况下,党的政策都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答案】C
【解析】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A项错误。在我国判例虽然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它对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影响力,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B项错误。党的政策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也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D项错误。
3.美国1789年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但学者们认为根据1789年的宪法文本,该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机关的权力)、第2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第3条(规定法院的权力)等条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制。这种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
A.体系解释
B.语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目的解释
【答案】A
【解析】联系不同法律条文的解释即为体系解释。
4.梁某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梁某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 )。
A.评价作用
B.强制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C
【解析】本题中考察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
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哪种作用?( )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B
【解析】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利,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利,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
6.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典是( )。
①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②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③充分体现了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
④体制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
A.《大明律》
B.大清律例
C.大清会典
D.明大诰
【答案】B
【解析】A项中的大明律符合上述条例中的④,但其不符合①,所以不选;C项中的《大清会典》是从康熙朝开始集合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守、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的一部“五朝会典”,与上述所述条件也不符合,因此不选。D项的《明大诰》也不符合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的条件,因此也不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7.下列关于罗马法渊源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B.罗马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是由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和平民会议制定
C.罗马行政长官和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渊源之一
D.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也是罗马法渊源之一
【答案】C
【解析】罗马法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A项正确。议会制定的法律也是罗马法渊源之一,
而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和平民会议,因此B项正确。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高级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渊源之一,C项中丢掉了 “高级”的前提,因此错误,当选。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是罗马法渊源之一,D项正确。此外,提示一点,罗马法渊源除了上述四项,还包括元老院决议和皇帝敕令。
8.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C.清代朝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答案】C
【解析】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
(1)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2)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3)大审。 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1)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
(2)朝审。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3)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苔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9.以下各次对我国宪法的修改是全面修改的有( )。
A.1979年对宪法的修改
B.2004年对宪法的修改
C.1978年对宪法的修改
D.1988年对宪法的修改
【答案】C
【解析】此题考点是宪法的修改。 考\试大\整理\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的方式和部分修改的方式。我国历次修宪实践中,只有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对宪法的修改是全面修改,其他各次均是部分修改。
10.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答案】B
【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在成文法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A错误。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了宪法的法律效力,即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要求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B正确。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不但约束公民的行为,从宪政的角度出发,宪法更是为了约束国家机关的行为,因此C错误。任何法律都应具有强制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更具有强制性,否则国家生活的秩序无法建立。虽说宪法的某些条文并不具直接适用性,但直接适用于某法律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正是根据宪法的规范制定而来,不具有直接适用性并不意味着宪法不具任何强制性。
11.周云是湘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生活不检点,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周云的代表资格。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周云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身份,须经原选区多少选民通过?( )
A.过半数
B.2/3以上多数
C.全体
D.1/3以上多数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是对数字的考查,《选举法》中难点很少,但其复杂的数字也颇令人头痛。罢免各级代表时,提出罢免要求和作出最终的罢免决定都有相关的数字,需要加以记忆。同时对于本法中城镇、农村人大代表代表人口数比例也不要混淆,另外还要结合《宪法》中的相关数字加以比较记忆。
《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钱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行刑期间,他不能享有
以下哪项权利?( )
A.信奉天主教的自由
B.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C.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
D.撰写文章发表自己对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自由
【答案】D
【解析】我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因刑事犯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以上几个方面。除此之外,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也被剥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公民仍享有以上权利和自由之外的权利和自由。A属宗教信仰自由,B属监督权,C属于继承权。因此,只有D项内容符合题意。
13.下列有关我国历代法典的叙述中,正确的选项有( )。
A.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置于法典最后的《具法》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B.《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其首创的“八议”, “准五服以治罪”等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受到空前普及,每户人家必须有一
本,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其内容
D.清朝仿效《明会典》编定《清会典》,计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
合称“五朝会典”,又称《大清会典》,其中的“雍正会典”首次确立了法官回避制度
【答案】A
【解析】B项中“八议”是在《曹魏律》中首次入律, “准五服以治罪”则是由《晋律》和《北齐律》先后规定的。C项中“受到空前普及,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的是《明大诰》
。D项中首次确立法官回避制度的是《唐六典》。
14.下列有关中国历史上主要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钦定宪法大纲》
B.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华民国约法》
C.在文件中规定的人民权利最为充分的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而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的是《十九信条》
D.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答案】B
【解析】
(1)《钦定宪法大纲》是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A项说法正确。
(2)《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又称“袁记约法”。它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根本的区别,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宪法文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因此,B项说法错误。
(3) “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
“十九信条”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中华民国宪法(1947)》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施行的,该宪法罗列了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故C项说法正确。
(4)北洋政府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特点有二:①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②为平衡各派大小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D项说法正确。
15.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须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答案】D
【解析】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称衡平法院),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发展出一套与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规则,即根据“公平”、 “正义”的原则而形成一套独立的衡平法法律体系,相对于普通法而言,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故称为“大法官的脚”,具有伸缩性。ABC三项表述均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16.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并给予补偿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充分补偿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D
【解析】对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第10条作了规定,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其进行了修改,原条文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后条文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新的表述方式应加以注意。
17.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须经全国人大审批
B.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C.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一般变更,经国务院授权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答案】C
【解析】参见《宪法》第89条、107条的规定。
18.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如何确定?
A.以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减少的利润为赔偿额
B.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C.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D.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为赔偿额
【答案】C
【解析】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19.赵晓明与宏达汽修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考\试大\整理\试用期内,赵晓明在老家的父母为其介绍一对象,赵晓明遂想解除该劳动合同回老家结婚并就业。赵晓明采取下列哪种做法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
A.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
A.十年
B.二十年
C.三十年
D.五十年
【答案】C
【解析】参见《土地管理法》第14条。
21.下列关于外交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当地歹徒的抢劫,一国便可行使外交保护
B.如果在外国受到侵害的本国国民同时具有该外国的国籍,一国不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C.本国国民受到外国不法侵害后,一国可立即对其进行外交保护,不需在施害国国内寻求救济
D.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只能应公民的请求而行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外交保护的条件。A项中本国国民受到的是外国私人侵害,外国国家并无不当行为,本国不应对其进行外交保护。C项违反了“用尽当地救济”原则。D项也不对,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利,属于一国的属人优越权。国家可以拒绝行使此权利,也可以不应请求人的请求而主动进行。B选项正确。
22.《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权,对此,海峡沿岸国( )。
A.不应妨碍过境通行
B.不应妨碍,但特定情况下可中止过境通行
C.特定情况下可限制通行
D.可对过境船舶有特殊规定
【答案】A
【解析】过境通行不同于无害通过,无害通过只包括船舶在领海上的通行权利,而过境通行还包括飞机的飞行。
23.当事国在国际法院的判决作出后,可向法院提出请求( )。
A.上诉
B.复议
C.撤销
D.解释
【答案】D
【解析】国际法院判决作出后,属于确定和终局的判决,不得上诉。当事国对判决的意义和范围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请求法院作出解释。因此答案应当选D.
24.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B.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C.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该外国的其他最适合的法律
D.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答案】B
【解析】违反的必须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非一般法律冲突,才能排除适用外国法,而适用中国法律。
25.中国法人甲和美国法人乙之间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此时应适用的美国法律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A.实体法
B.程序法
C.冲突法
D.冲突法与实体法
【答案】A
【解析】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是准据法,所以,它是实体法。程序法具有属地性,同时合同排除反致制度,所以不包括冲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