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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指导: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9日

四、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在分配原则上,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各尽所能”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应当在其分工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贡献力量;所谓“按劳分配”是指,在各尽所能的前提下,由代表人民的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个公民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公民应得的劳动报酬。我国宪法规定的这一分配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同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不劳而获、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因此在分配方式上不可能是单一的,还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目前在我国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分配方式外,其他常见的分配方式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会出现凭债券取得的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等。五、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财产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财产,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巩固、发展和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物质源泉,是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得以满足的物质前提和根本保障。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职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之一。现行《宪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或集体的财产”。第九条还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这些规定都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

考题分析

1.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单选,2000年试题,1分)

A.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答案】 C

【所考要点】 水资源的归属问题。

【答题技巧】 掌握《宪法》第九条的规定,水流属国家所有。

2.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多选,1999年试题,1分)

A. 森林、草原B. 荒地、滩涂C. 矿藏、水流D. 山岭

【答案】 ABD

【所考要点】 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题技巧】 掌握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理论、公有制经济的两种实现形式(《宪法》第九条)。

3.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多选,1990年试题,1分)

A. 侵占B. 出租C. 抵押D. 买卖

【答案】 AD

【所考要点】 我国的土地制度。

【答题技巧】 掌握《宪法修正案》第二条关于土地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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