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答案】B
【考点】公民权利能力
【详解】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由此观之,A项和D项符合权利能力的定义,是正确的。另因公民的权利能力仅是一种法律资格,因此权利主体要想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没有权利能力一般无行为能力,但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所以C项是正确的。虽然公民的权利能力与生俱来,但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有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之分,前者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这种资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享有的,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资格,就是特殊的权利能力。因此,B项错误。因该题为选非题,故B项为应选项。
2. (1999-1-7)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答案】A
【考点】法律效力
【详解】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其可以概括为:(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就本题而言,A项属于法的时间效力,法律须经公布后始得生效。它表述了一个重要的民主原则,即不经公布的法,公民可以不遵守,以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法的名义任意地惩治处于弱势的民众,该项正确,为应选项。B项中,规定解决法律之间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的规范应为根本法——宪法,而不是基本法律,故该项错误。C项中,法律无溯及力的含义是:新法对过去不生效,旧法仍然对过去起作用,这是从旧原则而非从新原则,故该项错误。D项中,前半句正确,但后半句错误。公民是不能因不知法而被免罪的,法对人的效力是以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等原则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是否知晓为标准。当然,没有公布是法律不具有管辖权的理由,但是不知晓并不构成免除管辖的条件。
3.(1999-1-13)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答案】C
【考点】司法独立原则
【详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有三个含义:(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地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由此可知,A项体现了司法权的专属性,符合第一个含义;B项结合了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和合法性,符合第二、第三个含义;D项强调了司法机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符合第三个含义;至于C项则过于绝对地理解了行使职权的独立性这一含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并不排斥党的领导,也要接受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的监督。因此说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是片面的,且C项中的“任何机关”范围太广,故C项:为应选项。另外,关于A项须注意的是一般的行政机关不能行使司法权,但公安机关在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时,其身份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司法机关。
4.(1999-1-29)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 )
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答案】B
【考点】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
【详解】德国历史法学派的观点是: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其代表人为卡尔·冯·萨维尼。B项即这种观点的表述,因此本题B项正确,为应选项。A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C项是法国学者孟德斯鸠的观点,D项是古罗马学者盖尤斯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