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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经济法(二)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29日

    (2003年)
    47.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与职工就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B.劳动争议发生后6个月内,企业或者职工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及解析:ABD A错误,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错误,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C正确,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D错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仲裁裁决书若当事人不服可于收到15日内向法院起诉。
    48.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以下的生活用品
    答案及解析:AD 依《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40条,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49.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A.甲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而获得的利息收入500元
    B.乙向保险公司投保获得的保险赔款200元
    C.丙因工负伤获得的抚恤金3000元
    D.丁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奖金5000元
    答案及解析:BC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⑤保险赔款;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⑧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50.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及解析:AC 依劳动法第26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故选A. B项无法律依据,公司不能因此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故选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经预告后解除。故D项情形不符合解除条件。
    51.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答案及解析:BCD 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故A正确。但招标投标法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关于承诺的规定。一是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而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故C错误。二是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故B错误。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中标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故D错误。
    52.商业银行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可由中央银行对其实行接管。下列有关商业银行接管的表述,哪些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A.非经接管程序,商业银行不得解散或破产
    B.实行接管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由接管组织概括承受
    C.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D.自接管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答案及解析:CD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4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第66条:“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第67条:“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53.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答案及解析:BCD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但在三种情形下可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①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②受害者自我致害。③第三者过错。故 A错误。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D正确。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故C正确。B项正确可参见本卷第17题。
    54.证券发行中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哪些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
    B.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经理
    C.出具证券投资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
    D.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答案及解析:ABD 依最高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依第23条规定,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连带责任。其免责事由同前款规定。依第24条规定,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55.甲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被暂停上市。下列哪些表述符合暂停上市的规定?
    A.甲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C.甲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D.甲公司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
    答案及解析:ACD 依证券法第55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①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②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④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⑤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故选A、C、D项。
    56.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限制情形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发行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C.持有一个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D.公司绝对控股的股东,其股票于购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及解析:AB 依公司法第147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故A、B项正确。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故C错误。D项则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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