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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三国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来源:233网校 2012年9月18日
  (2004年)
  68.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 ABCD
  解析:依据《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巴塞尔公约》)对于列举在其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包括:(1)缔约国禁止向另一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除非进口国没有一般地禁止该废物的进口,并且以书面形式对某一进口向出口国表示同意……(2)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据此,可知本题四个选项均得入选。
  69.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 BD
  解析:本题考点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确定。根据海洋法公约第2条规定,沿海国不应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可以对停泊在该国港口的他国船舶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进行管辖。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70.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 AC
  解析:本题考点为区际法律冲突。《民通意见》 第192 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根据本法条可直接选AC.
  71.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答案: BD
  解析:《海商法》 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据此,C项错误。第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据此,A项错误。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据此,D项正确。第272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据此,B项正确。
  72.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答案: 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63 条第1 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第265 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我国法院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故本题选BD.
  73.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AC
  解析: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 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 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 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绒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项正确,而BD不正确。
  74.依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自由进出口的货物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B.全部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
  C.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许可
  D.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答案:ABC
  解析:《对外贸易法》 第15 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本条可排除D 项,其他三项均符合要求。
  75.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答案:BD
  解析:《海牙规则》 第3条规定,承运人有义务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守职责,以便使船舶适航。根据第4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未恪守职责,从而使船舶不适航由此引起的货损,承运人不可以免责。据此,A项错误。根据第4条第2款第(1)项和第(4)项规定,不论是承运人或是船舶,对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架航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契约;包装不固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害,都不负责。据此,B、D项为正确答案。C项没有法律依据,应予排除。
  76.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法国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当法国莱昂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当法国莱昂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
  答案: CD
  解析: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除非事先征得银行的同意,货物不得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托收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在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做出拒绝证书的义务。据此,A、B项是错误的。因代收行应承担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据此,C项是正确的。因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本题中,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故为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据此,D项正确。
  77.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C.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答案: AB
  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规定,对于前来投保的跨国投资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要求必须是具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东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东道国同意,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则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还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据此,A 项正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据此,本题中乙国为东道国,故D项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的目的是成立一个“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作为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为各缔约国和其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据此,C项说法是错误的,B项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的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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