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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规考点笔记:受灾人员救助与医疗救助法规

作者:233网校-不明真相 2020-08-28 17:52:00
导读: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内容较多,涉及的考点广,每年的分值11左右,占比相对较大,下面结合杨立伟老师的精讲视频,帮助考生更好理解和掌握该内容~

一、本文框架

第三章 第三节本文框架.jpg

二、受灾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

(一)自然灾害救助原则: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二)自然灾害救助各主体与职责

主体

职责

国家减灾委员会

组织、领导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

自然灾害救助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1、政府或综合协调机构

组织、协调;规划;资金物质保障、财政预算、宣传教育、表彰先进。

2、应急管理部门:本行政区域救助

3、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村、居委会

协助救灾、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

基金会

协助救灾

企事业单位

救灾捐赠、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

公民个人

救灾捐赠、志愿服务

(三)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准备工作

主体

内容

制定应急预案

县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

队伍、物资、预警预报报告应急响应、救助、重建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

支撑系统

县以上政府

交通、通信等装备

物资储备

国家

建立制度

国务院粮食和物质准备部门

规划、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部分县政府

建立储备库

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县以上政府

场所标志设立完善通知公告程序

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县以上政府

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需设专兼职灾害信息员

四)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法律责任

违法主体

违法行为

处罚主体

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在灾害损失报告、转移安置灾民、

生活救助、恢复重建、救灾款物

使用、征用财产使用等工作中有

失职、滥用职权等行为

任免机关

监察机关

法院

 

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公民(灾民)

骗取救助款物或捐赠款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责令期限退回

刑事责任

抢夺或聚众哄抢救助或捐赠款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

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救助工作

人员执行职务

公安机关

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lizhihao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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