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的创立是指教育学脱离哲学母体,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
(一)教育学创立的条件
1.教育学的创立是由于教育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自16、17世纪开始,欧洲教育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义务教育开始实行,教育对象范围急剧扩大,对教师水平、教育质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在重商主义思想指导下,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旨在传授自然科学知识、商贸知识的新型实科学校,传统的教会学校、文法学校教育中的指导思想和使用的方法已不再适用,这促使人们去探寻和确立新的教育理念,思考和探讨新的教育方式、方法。为了培养新型教师,自1684年法国首创教师讲习所以来,欧洲陆续出现一些教师讲习所,或者是在一些大学内增设师范课程,开始对教育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这些都对教育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起到了促进作用。
2.实验归纳法的提出为教育研究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实验归纳法是由英国哲学家培根提出的,它的出现为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思路,从此教育学突破了纯粹的概念思辨的解释学方法局限。近代以前,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古典演绎法被认为是获取知识的唯一方法,培根对此进行了猛烈批判,提出了实验、观察基础上的归纳法,指引教育研究走上观察事实、概括素材的实证研究之路,这一方法成为教育研究使用至今的基本方法。
3.教育家、哲学家们的大力推动。这一时期的一些教育家,如夸美纽斯,开始了专门研究教育问题的尝试,还有一些哲学家,如康德、卢梭、赫尔巴特,也在自己的哲学理论基础上,开始了对教育问题的独立的研究。应该说,教育学的独立是他们的努力和大力推动的直接结果。
(二)教育学创立的标志
从17世纪到19世纪,历经二百多年的时间和几代教育家的努力,教育学终于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其主要标志是:
1.从研究对象方面和研究成果方面来说,教育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并且产生了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和相应的研究成果,出现了教育学专著、教育学讲座等专门化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形式。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对教育问题进行长期、专门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大教学论》,该书是历史上第一本以教育问题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学术著作;l693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写出《教育漫话》,专门阐述教育问题;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学期间,数次讲授教育学,研究探讨教育理论问题,并于1803年发表《康德论教育》;赫尔巴特在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中更是深入、系统地探讨了教育问题。
2.从学科的理论建构方面来说,形成了能专门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教育命题、教育原理,从而建构起具有教育学独立学科立场的概念、原理的范畴体系。从《大教学论》到《普通教育学》,教育目的、教育原则、学校的分级、班级授课、道德教育等教育的基本概念都已形成,教育与社会、教育与自然、教育与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教育的教育性、教学过程的四个阶段等基本命题和原理也都已提出。
3.从实践方面来说,有大量的专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有专门从事教育活动和观察教育现象的时间、场所及相应的研究机构,有形成教育思想的实践基础。近代著名的教育家们都有从事教育活动的经历,并且相互影响。夸美纽斯做过14年的文法中学校长;从l774年到1825年这跨越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裴斯泰洛齐主持过多所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赫尔巴特在担任家庭教师期间,则积累了日后进行理论研究所不可缺少的大量的教育经验。
4.从研究方法方面来说,运用了更为切实有效的科学的方法。近代著名的教育家们的教育理论大多都是他们根据亲身实践,对教育事实进行观察、对教育现象进行分析,最后进行综合归纳和高度理性概括的结果。
(三)教育学创立中的重要人物
1.夸美纽斯。夸美纽斯l592年生于捷克,著名的教育家、神学家。1614—1642年,先后在捷克和波兰的拉丁文法中学任教,后来担任过地方教育顾问。夸美纽斯的主要贡献是:
(1)1632年,夸美纽斯出版世界上第一部以教育为专门研究对象的著作《大教学论》。
《大教学论》全书共33章,书中主要阐述了教育的目的和作用,讨论了改革旧教育的重要性和可能性,以及设立新学校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教学的一般原则、各科教学法、学校纪律要求;探讨和设计了统一的学校制度,分析了实现教育理想的条件。这些论述为近代教育学体系构建了基本框架。正如其他学者所说:“如果各时代的关于教育学的著作全部丢了,只要留得《大教学论》在,后代的人便仍可以把它做个基础,重新建立教育的科学。”
(2)提出了自然主义的教育思想,强调教育要适应自然,遵循人的自然发展的天性,这一思想主张对尊重儿童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3)特别强调普及义务教育,把普及义务教育与社会和国家的变革发展联系起来,论证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合理性。
(4)倡导“泛智教育”,提出了“百科全书式”的教学内容,对文艺复兴时期过分强调古典人文学科教育,轻视近代自然科学教育的倾向进行了修正,这是西方近代发展自然科学教育的先声。
(5)提出了学校教育制度的初步设想。在对儿童至青年期进行年龄分期的基础上,设置了相应的学校类型和课程内容,对学校的开学、放假等进行了规定和论述,尤其是第一次论证了“班级授课制”这一迄今仍广泛采用的学校最主要的教学组织形式。
2.赫尔巴特。赫尔巴特l776年生于德国,是近代德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家。1797—1802年,他在瑞士从事家庭教师及裴斯泰洛齐教育理论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1802—1809年,他在哥廷根大学任教;l809—1833年,他继康德之后在哥尼斯堡大学执掌哲学教席,讲授教育学。丰富的从教经历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使他为教育学的创立作出了突出贡献,主要表现在:
(1)建立了规范教育学。1806年,赫尔巴特出版《普通教育学》,书中提出了一系列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命题和原理,对教育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使教育学具有了学科规范,使教育学从教学术的阶段上升到教育学的阶段,建构了较为严密的教育学逻辑体系。他的《普通教育学》被公认为世界第一部现代教育学著作,他因而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学之父”或“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在世界教育史上,对后世影响最大。
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除“结论”外,共分三编,十四章。第一编是教育目的论;第二编是教学论;第三编是训育论。
在教育目的论上,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目的既有统一性,也有多样性。具体来讲,教育目的分为“道德的目的”(“必要的目的”)和“选择的目的”(“可能的目的”)两种。在管理理论上,赫尔巴特认为,管理是教学和教育的首要条件,但它仅仅是建立外部条件和维持外部秩序,而不是要在儿童心灵中达到任何目的。在教学论上,首先,赫尔巴特强调教学和教育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在教育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教学的教育性”原则;其次,主张根据儿童的多方面兴趣设立与之相应的课程体系,均衡地考虑到所有类型的兴趣;再次,认为教学的类型可以分为提示教学、分析教学、综合教学三种;最后,提出教学过程可以分为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在训育论上,赫尔巴特认为,训育就是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就是有目的地对学生的心灵进行培养,但训育问题必须与其他教育问题广泛地联系起来,其先决条件是好的管理和好的教学。
(2)赫尔巴特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并认为应以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即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的基础上,为教育学奠定了科学基础。
(3)赫尔巴特认为多方面的教育应该是统一而完整的,学生所学到的一切应当是一个统一体。赫尔巴特要求教师对学生实行严格管理,学生围绕教师进行学习;学生的知识来源主要是教科书和教师的讲授;教学方式主要是课堂教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传统教育的“三中心”,即“课堂中心”、“教材中心”和“教师中心”。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对19世纪以后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看做传统教育学的代表。
19世纪后半叶,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成为师范学校教育学教科书的重要内容,并传播到欧美和亚洲很多国家,由此,他的教育理论产生了世界性影响。
在教育学的创立时期,还涌现出许多颇有影响的教育家,他们的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也都极大地丰富了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法国的卢梭,其教育代表作是《爱弥儿》;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其教育代表作是《林哈德与葛笃德》;德国的福禄倍尔,其教育代表作是《人的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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