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教师资格证>辅导知识>小学教育学辅导

2015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资料:2.2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2月5日
  三、学校教育系统的总结构
  学校教育系统的总结构是指一定社会学校教育开展和实施中的整体工作系统。在对教育活动的指导和推动上,它表现出由上到下的四个层级,每个层级有自己的工作承担者、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这四个层级在形式上呈现为阶梯式,且相互之间形成报考的联系和衔接,其运作进程表现出这样的总趋势:把社会对教育的要求由上到下逐级内化、细化和具体化。学校教育系统的总结构的起点是社会对教育的需求,终点是受教育者个体的发展。这个结构在其运行过程中,各个层级的特殊性质得以不断增添和显现。
  (一)第一层级
  在这一层级上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是国家或地方一级的领导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该层级活动的总任务是把社会对教育的要求转化为学校教育系统的要求,从总的方面对学校教育系统作出质的、量的与结构的规定,确定学校教育系统的总规划、总方案,并督促、检查规划的落实和方案的执行,并作适时的修改、补充与调整。
  第一层级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教育目的。在学校教育系统总方案中,教育目的必须是首先确定的,因为教育目的是对教育活动产品规格的预先规定,它对教育活动一切方面起引导和指示作用;同时,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和终极追求,因而,确定教育目的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确定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一定的职能关系有机组织起来的结构体系,它是国家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其中“级”是指等级,表示学校实施教育的程度高低的区别,如学校分为初等学校、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等。在学制结构图中,“级”用纵坐标表示。“类”是表示同一级学校中培养目标、入学对象、办学形式、课程实施等方面的差别,如同为以学龄青少年为对象的初等学校和中等学校中,根据入学对象的身心发育发展上是否健康、正常,分为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是否专业化、职业化,可分为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等。在学制结构图中,“类”用横坐标表示。在学校教育制度中,各级各类学校之间虽然相对独立,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这种联系及相互之间比例的合理性,是满足社会对各种层次人才需求的保证。确定学校教育制度,就是确定整个学校系统的“级”与“类”,确定各级各类的性质与任务、主办单位与主管部门、入学条件与修业年限,以及各学校间的连接关系和沟通方式等。
  3.制定普通教育的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是指各门学科对自己学科的教学内容以纲要的形式分别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它具体规定学科知识的范围、深度及其结构,学生需达到的基本技能、技巧和能力方面的要求,还有有关教学进度和教学法上的要求或建议。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学科课程标准,一般限于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和专门教育中的基础课程;课程方案是指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学校应设置的课程、各门课程开设的先后顺序、课时分配和学年的编制等,并对课内教学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作全面安排。普通教育课程标准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统一的、协调的环境中展开。
  4.确定学校教育系统的发展规划。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当前和未来对各种人才的需要,并从当前学校教育系统的实际和国家财政力量的实际出发来制定学校教育系统发展规划,对资金、设备、教师队伍、招生人数、各级各类学校比例、规模和发展速度等方面进行预测,也对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与策略作出分析与制定。
  以上各点涉及的都是学校教育系统总体的问题,必须由高于基层具体学校的地区或国家一级教育行政机构来确定。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教育与学校各方面的联系日益加强,因而还常常要求与教育相关的其他部门也参与教育总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如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是由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会同中央政府有关部委颁布的。由此可见,第一层级的教育活动是关乎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事业的总体发展的,因此对第一层级的教育活动的研究属于宏观研究。
  (二)第二层级
  这一层级的活动是在每个学校内部进行的,主要由学校领导机构及其成员承担,活动的性质属于学校管理的范畴。该层次活动的总任务是把由上一层级制定的学校教育系统的总方案分别内化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具体方案,即每个学校要明确本校的具体培养目标、教育任务,制订学校总的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以及学校本身的发展规划,同时还要求及时检查和评定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等等。
  研制学校教育工作总方案,首先要明确国家、社会对教育的基本要求,明确学校在整个教育系统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必须承担的任务,如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的任务是奠定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和人文品格基础,以便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和为社会输送合格劳动者。关于各级各类的具体人才规格,国家不可能详细规定,只能由各个学校进一步研究制定。在课程方面,高等学校在专业教育课程上有很大的自主决定空间,普通中小学也可增设部分选修课程、校本课程和乡土教材。其次,各级学校要了解与自己相关的上下级学校或其他机构的水平与要求,还要注意与同级其他学校的横向比较,扬长避短,明确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找出新的生长点。总之,要制订好学校教育工作的总方案并使其实现,不仅要研究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还要注意学校与其他学校及相关机构的纵向和横向联系。
  对第二层级教育活动的研究是以学校为对象,研究的是学校内的总体工作,属于中观研究。
  (三)第三层级
  第三层级教育活动的承担者是教师。第三层级的总任务是把工作的总方案内化为每个教师的具体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内化为他们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因为这一层级的教育活动已经渗透和体现于教育者个体,所以这一层级的活动既遵循统一原则,又体现着教育者个体的个性特色。
  教师个体在这一层级上的活动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国家、学校对教育的要求都要通过教师来执行,只有教师理解、接受了这些要求,并把它转化为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转化为对自己工作的自觉要求和行为时,才可能在事实上得到贯彻;另一方面,学生在学校中的成长、发展,也直接受教师工作的影响,只有教师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有了科学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只有教师对自己工作对象的特点有了一定的研究和掌握,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四)第四层级
  第四层级教育活动的承担者是教师和学生这一复合主体。该层级的任务是把教师提出的对学生的要求努力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促进和实现学生的发展。在这个层级上,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直接参加到教育活动中,教育的目标、课程体系等将由外部的客观的社会的存在,转化为学生个体内部的主观需求与成长态势,教师的工作涉及学生的心灵和精神世界。这一层级中的活动是将教育理想转化为教育现实的实质性一步,也是世界上无数学校天天进行着的千姿百态的学校生活的实体性的内容,它使教育活动真正由静态转化为报考。
  第三、第四两个层级的活动与教师和学生这两个教育活动主体相关,对这一层级的研究不仅要研究“教”,而且还要研究“学”,更要研究“教”与“学”的配合与转化,它涉及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具体细微层面和领域,因此,对第三、第四层级教育活动的研究属于微观研究。

  辽宁教师资格证VIP班:怎样让备考才万无一失?233网校教师资格,讲师带你告别盲目备考,轻松掌握考点!零基础VIP班,不过免费重学!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ʦ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