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场规则
1. 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等物品。
3. 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4.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时,需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所用证件号,并与屏幕显示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如屏幕显示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
5. 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交作答信息离开考场。
6. 考生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7. 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停止考生作答,并提交作答信息。考生须在考试时间结束前完成提交操作。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故障、死机等问题,无法正常作答的,应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10. 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离场时,不得干扰其他考生答题;离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11.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