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教师资格证>报考指导>笔试报名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试行)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2月25日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试数据回收要求

  1. 考点须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回收机考考试数据,并按照要求与考场管理员进行数据交接确认。每考场数据分别回收至2块专用移动硬盘上,互为备份。
  2. 考点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对本考点各考场的回收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工作。
  3. 机考考试数据以考点为单位,按照要求将本考点机考汇总数据和各考场回收数据进行刻盘(2份),并逐级上报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数据汇总、校验工具、交接单样式由省考试院提供。
  4. 考试数据回收目录格式由数据回收工具缺省确定,在数据回收过程中不得更改。
  5. 由省考试院负责将机考考试数据按照要求,统一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阅卷点。
  6. 各考点应将专用移动硬盘作为涉密介质管理,不得用于其它业务;每次考试数据考点须汇总、刻盘保存半年以上。

  附1):考场机考数据回收目录:
  考点代码-考场回收数据\科目代码\考场编号\回收数据
  例:350101-考场回收数据\302\ 350101001\回收数据

  附2):考点机考数据汇总目录:
  考点代码-考点汇总数据\回收数据
  例:350101-考点汇总数据\回收数据
  附3):考场机考科目考试数据交接单样例

考点
代码

科目
代码

考场
编码

应考
人数

实考
人数

缺考
人数

回收
人数

考场管理员
签字

回收人员
签字

 

 

 

 

 

 

 

 

 

异常情况说明:

 

相关阅读

ʦ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