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揭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将于2013年9月份面向社会举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课程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4日,报名时填写《揭阳市2013年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表),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一寸半身免冠同底近照2张,并缴交培训费和课本资料费。
报名地点:揭阳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南(即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六楼);联系人:林秀霞老师、陈丽敏老师,联系电话:8724422。
二、培训对象
1、全市尚未认定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编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2、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榕城区、空港区、蓝城区尚未认定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小学和幼儿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编教师(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
3、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补修学时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每门课程集中面授时间为32课时,总共64课时。
四、补修缴费
根据粤教继〔2001〕8号和揭市价函〔2001〕25号文件的规定,高中系列人员由韩山师范学院收取培训费每人256元,资料费54元,共31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人员,收取培训费每人192元,代收教材资料费40元,共232元。
五、上课时间
2013年9月7日起开始上课(后续的上课时间于报名时另行通知),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于当天8:30前到揭阳教师进修学校上课。
揭阳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