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试标准、科目和大纲
7、 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8、考试科目
类 别 |
笔试科目 |
面 试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小 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高级中学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中职专业课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中职实习指导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小学甲类(除艺术体育类之外的科目)和小学乙类(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科目三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面试科目与所报专业科目及实习指导的科目一致。
9、 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报考指南 | |||
备考试题:
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综合素质》-中学 小学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