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全保密与违规处理
33、 安全保密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执行。
34、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试违规者,3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章 考试合格证明
35、 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第八章 咨询与服务
36、 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考试简章、知识问答等信息,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报考指南 | |||
备考试题:
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综合素质》-中学 小学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