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试标准、科目和大纲
一、考试标准
考试标准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二、考试科目
(一)笔试
学段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考试方式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机考 | |
小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
∕ |
机考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详见注1) |
纸笔 | |
高级中学 | |||||
中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
| |||
实习指导 |
注1:“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2012年我省仍按2011年操作方式,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我省设置的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和高中通用技术等学科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考试大纲,今年上半年暂不组织该几个学科的考试。下半年是否开考待教育部考试中心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小学面试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学科;中学面试学科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统一制定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要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link.233.com/27628)查询。
考试报考:
统考备考:
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综合素质》-中学 小学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