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空题:
21.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分为三步:第一步称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是____。
22.决定教育性质的根本因素是____。
23.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主要因素有遗传素质、____、环境及教育等。
24.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生理和心理不断向积极方面变化的过程,称之为____。
25.一个国家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称为狭义的____。
26.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____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7.教师的个性、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统称为教师的____。
28.教育活动中最基本的关系是____。
29.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是____。
30.课程评价的CIPP模式包括四个步骤:背景评价、输入评价、____和成果评价。
31.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把课程分为工具性课程、____课程、技能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
32.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____。
33.为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学生按一定要求组合起来进行活动的结构称____。
34.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是____。
35.在德育的认知模式中,同时涉及两种道德规范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境或问题叫做____ 。
36.我们把根据教育目的、德育目标和德育过程规律提出的指导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称为____。
37.从德育的角度来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反映了德育的____原则。
38.班级目标管理是一种以____为中心的管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
39.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为目的、确立学生在班级中的主体地位以及训练学生自我管理班级的能力反映了建立以____的班级管理的机制。
40.班主任的领导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权威型、____型、放任型。
三、简答题;
41.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42.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有哪些作用?
43.一堂好课的标准有哪些?
44.教科书有哪些作用?
45.简述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四、论述题:
46.新学期开学的时候,经常听到送孩子的家长对老师这样说:“我把孩子交给您了,请您严加管教,孩子不听话,要打要骂随您的便。”
请用所学教育学理论分析这一现象,看看它在哪些方面违背了现代教育思想。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A 3、B 4、A 5、B 6、D 7、A 8、C 9、B 10、B 11、B 12、D 13、C 14、C 15、B 16、B 17、C 18、C 19、B 20、B
二、填空题:
21、助产术 22、政治经济制度 23、成熟 24、个体身心发展 25、教育目的 26、创造精神 27、人格特征 28、师生关系 29、教材 30、过程评价 31、知识性课程 32、上课 33、教学组织形式 34、教学 35、道德两难 36、德育原则 37、因材施教 38、自我管理 39、学生为本 40、民主型
三、简答题:
41、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表现在:(1)教育为政治经济制度培养所需要的人才;(2)教育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的舆论力量;(3)教育可以促进民主。
42、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表现在:(1)学校教育按社会对个体的基本要求对个体发展的方向与方面做出社会规范。(2)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3)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不仅具有即时的价值,而且具有延时的价值。(4)学校教育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43、上好课的具体要求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课堂气氛热烈。
44、教科书的作用:(1)教科书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知识、进行学习的主要材料,它可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时也便于学生预习、复习和做作业。(2)教科书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3)根据教学计划对本学科的要求,分析本学科的教学目标、内容范围和教学任务。(4)根据本学科在整个学校课程中的地位,研究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45、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学习辅导、生活辅导、择业辅导。
四、论述题:
提示:学生是有个性的独立存在的人,但整个社会并未彻底把儿童本身看做是有个性价值的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是承认和确立青少年、儿童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并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从观念的层面上讲,要正确认识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树立现代的学生观;从制度层面上说,要懂得法律规定的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学生的权利,确定恰当的学生管理制度,科学地教育和管理学生。
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核心精神的基本原则是: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教育领域中,作为未成年公民,学生在与教师、校长或行政机关双方形成的关系中,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都应受到学校的特殊保护;作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也必须受到保护。教师不能因为教育职责的履行而侵害学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