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简述托儿所、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答:托儿所、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托儿所、幼儿园与家庭应是伙伴关系
教师不是权威,要尊重家长,确立家长的主体地位,强调家长和教师的平等性,肯定家长的潜能和作用。教师不是充任权威的角色仅仅把教育知识传授给父母,而是与家长相互作用,共同讨论儿童在家庭和园所发生的问题,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2)教师尊重家长和他们正确的育儿方式
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具有不同的教育方式传统,教师要尊重家长及其正确的教育方式,而不是强迫其改变,教师是建议者,而非裁判或者权威。
(3)注重教师与家长及家长之间的相互作用
教师不仅要影响家长、干预家庭教育,而且要吸取家长的教育经验,听取家长的教育意见,与家长共同讨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共享教育成功的快乐。
(4)开拓家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不仅吸收、允许、鼓励家长参与园所的管理,而且使家长参与园所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设计。不仅同家长交换孩子在家、在园所的情况,而且要在行动上取得一致,在教育观念上相互尊重,在情感上相融。
8.家庭教育与托幼机构的教育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与托幼机构的教育相比,家庭教育具有以下特点:
(1)家庭教育的率先性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个环境,也是亲子关系建立与发展的基础。个体从孕育的那一刻起,就在母体中接受着影响和教育。当孩子出生以后,家庭对其的影响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这种影响伴随着儿童的一生。
(2)家庭交往的密切性
子女一方有一种对家长的依赖性,幼儿阶段表现尤为明显。这种依恋的亲情关系一方面可以使教育者,即家长对于孩子有一个细致深入的了解,便于教育的开展;另一方面也使家长在教育子女时掺人这种感情成分,常常表现出缺乏耐心、迁怒、责骂、训斥等不当的教育方法,孩子也可利用亲情无理要求,哭闹威胁等。
(3)家庭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生活性
家庭教育领域涉及范围很广。在不同家庭的生活环境、交往关系、生活方式中,儿童可随之获得不同的教育信息和生活经验,儿童在家庭中学习行为规范,学习知识经验,学习生活技能等。家庭教育是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进行的。在充满生活气息的各种家庭活动中,如饮食起居、闲暇团聚、娱乐游玩、逛街购物之时充满了教育孩子的时机。因此,家庭是教育与生活的合一。与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集体教育机构不同,家庭教育经常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是在生活中相伴进行的。
(4)家庭对受教育者的控制方式具有多样性
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与师生关系有着不同的特性。教师对学生的控制主要通过认识和规则的纽带而实现的。而家长对孩子的控制则主要通过情感的和经济的纽带去实现的。双亲对子女更有情感色彩和人情味,尤其是母亲的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在家庭中向子女传递教育要求、教育信息时,多以家庭情感为载体,饱含着亲切感和信任感。子女在经济上依赖父母,所以形成了子女和双亲利益相关的依赖关系,建立起“共同感”,使得父母据此在教育指导子女言行方面有较大的优越性和权威性。
(5)家庭教育的终身性
家庭教育在儿童期内使孩子在家庭中接受适当的智能教育,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学习适应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培养独立性等,为其终身教育和全程教育奠定基础。
(6)父母对子女影响的深刻性
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连续、长期的过程,而且是多个家庭成员对一个子女的教育关系。和师生之间那种发散性的关系相比,亲子关系是聚合性的,从而也增加了父母对孩子了解的深刻性。这一特点成为家庭教育的优势,能够让家长有针对性地根据自己子女的特点进行教育。
9.哪些类型的家长比较难沟通?教师如何应对?
答:较难沟通的家长类型以及教师的应对措施如下:
(1)对孩子要求过高,急于求成的家长。对于这种类型的家长,教师一方面要肯定家长对于孩子教育的重视和关心,同时要多向他们解释幼儿的年龄特点,使家长了解过高、过急的要求是不符合婴幼儿心理发展特点的,对婴幼儿的发展有很大的危害,如可能使孩子胆怯,丧失自信心等。
(2)对儿童不太关心,认为交给老师就放心的家长。一些家长因为工作繁忙、家庭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很少在园所露面,以为把儿童交给园所就万事大吉了。对于这种类型的家长,教师要耐心向他们宣传家园共育的重要性,使家长知道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切实担当起做父母的责任。
(3)不懂得如何教育婴幼儿或者教育方法不当的家长。对于这种类型的家长,教师要尊重家长,先听一听他们的想法,然后再逐步引导家长观察、了解孩子,帮助他们寻找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也可以让家长之间互相交流教育的心得,和家长们一起讨论正确、有效的教育方法。
(4)对儿童评价不当的家长。有一些家长总是把自己的孩子看作是一朵花,没有缺点。对这样的家长,在交谈时要首先肯定孩子看的优点,再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来谈问题。这样家长容易接受,也愿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