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温馨提醒:
黑龙江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社会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课程的笔试,将于1月23日进行。小编特别整理本期小专题,希望能助大家一臂之力!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8:00—10:00 考试教育学
10:30—12:30 考试心理学
14:00—16:00 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
考试说明:
考试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三张试卷,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不超出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课程教材的内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制试题,统一组织评卷和发布考试成绩。
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自身疏忽入错考场或坐错位子,由此影响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应负相应责任。
考前试题冲刺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题
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成绩及合格证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可查询。考试合格者将参加面试和试讲,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分别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对申请人员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受聘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兼职人员,因其人事关系不在其授课的学校,不属于高等学校已聘或拟聘人员的特定范畴,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试讲和认定时间全省统一规定为2010年2月25—3月30日。
合格标准:
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学科成绩均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合格证发放:
考生成绩合格后,招生考试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和考试合格证发放给本人,请妥善保管。如遗失,请携带准考证到州、市招考办补办。
考场规则: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黑龙江省将在此次考试中加大对“枪手代考”现象的打击力度,除对雇用“枪手”的应考人员进行考试纪律处理外,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对“枪手”本人进行必要的处理。同时,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盗窃、传播、出售考题、考卷案件。对考场集体作弊案件,除处理违纪应考人员外,对监考人员、主考等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违规情节严重的,除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外,在全省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和申报教师资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于违犯考试纪律不听监考人员劝阻、无理搅闹考场、甚至威胁或暴力对待监考人员的,将请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串通考生作弊的考务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