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论述题
【答案要点】
教师进行教学,平时的业务准备、思想准备和精心备课,最后总要落实到教好课上。为了上好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上课应符合的要求包括: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课堂气氛热烈。
1.目标明确。指教师上课时明白这堂课要使学生掌握一些什么知识和技能,要养成什么行为方式和品格,要有怎样的态度,要学会什么方法等,也就是要明确教学目标。
2.内容正确。是指教师教授的知识必需是科学的、确凿的、符合逻辑的,教师教学技能或行为要符合规范,并且应该要求学生作出的反应同样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教师就要及时加以纠正。
3.方法得当。是指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选择较佳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善于选择方法,创造性好加以运用,力求使教学取得较好效果。
4.表达清晰。是指教师上课要坚持用普通话,声音要响亮,言语表达的速度要适合学生可接受程度,语言要流畅、生动、明白易懂,板书要规范、准确、清楚。组织严密,是指课程次序分明、有条不紊,课的进行紧凑,不同任务交换时过渡自然,课堂秩序良好。
5.气氛热烈。是指课应该自始至终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注意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地动脑、动口、动手,课堂内充满民主的气氛,形成生动活泼的教学局面。
八、案例分析题
【要点提示】
1.从法律的角度说,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学生们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因此,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教师应当耐心地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包括那些犯了错误的学生,只有“教育权”,而无抛弃、勒令离校、限制上课等“处罚权”。
2.从情理的角度说,初二学生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完善、不深刻,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够强,基于这样的身心特点,犯错误、违反校规校纪是在情理之中的。如果学校都以开除、限制学生上课等简单的方式处罚学生的话,那么,教育既无艺术,也无科学可言了。虽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学校未经尝试其他教育方法便急于处罚学生,显然不合情理。
3.学校随意处罚学生,甚至将违反纪律的学生驱逐出校园,推向社会,是对社会、学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起教育责任。何况,对于学生的错误,学校领导和教师也有一定的责任。
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