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述题。
1.答:教学目标是教学设计中最先要考虑的要素。教学目标的叙写,在于强调教学活动对学生产生具体的行为改变。即说明学生在教学后能学会什么。其行为表现或改变必须是可观察可测量的,可作为目标是否达成的衡量标准。它必须用学生可判断分析的具体行为来描述,说明教师预期学生行为改变的结果。从广义讲,包括终极目标,即国家教育宗旨;
中程目标,即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短期目标,每科每课的教学目标,即教学设计中的教学目标。当前教师在教学目标的叙写上有三类情况。第一,用教育目标代替;第二,含糊的教学目标;第三.明确的行为目标.
明确的行为目标,首先包含行为主体。行为主体,指的是学习者。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不是教师的行为。
其次包含行为动向。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分为含糊的与明确的动词。
再次包含情境或条件。情境或条件,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①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或者不允许使用。②提供信息和提示。③使用工具和特殊设备,或者不用。④完成行为的情景。
最后包含表现水平或标准。表现水平或标准,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标准的说明可以是定量的或定性的。也可以二者都有。一般行为标准分三类:完成行为的时间限制;准确性;成功的特征。
教学设计拥有具体明确的行为目标,可以为教师提供明显的教学方向。提供选择教材、教法及教具的依据,也提供了评价教学效果的标准。但有些教学目标是不能测量学习结果的,也需要加以重视。教学中不可忽视目标所未提及的其他人物,未预料的教学活动也可能引出更有价值的结果。
2.答:课堂中有三类力量的影响:积极力量,指增进学生学习的行为;中性力量,指不增进也不干扰学生学习的行为;消极力量,即干扰学生学习的行为。
中性力量的表现形式有:①不在听课,但静坐在座位上的学生;②张开双眼出神地望别处;③既不吸引别人也不使其他人分心的乱涂乱画;④两个学生小心翼翼地交换意见;
⑤在桌上睡觉但无鼾声。
这些中性力量个别出现时,可以带来对教师一种课堂情绪的影响。但也可以在不扰乱主要工作的条件下,接受学生的这些中性现实,让其他学生胎常进行学习,如中断教学逐个处理会引起分心时间,影响全班学生的学习思路。中性力量需要教师的诱导,从而转化为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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