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春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4年春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
二、测试地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署前校区)
三、测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测试内容与方式:说课与综合素养测试(查看说课课题)
五、具体要求:
1.按照规定要求于测试前编写三份说课稿。说课课题由宁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统一命题,每个学科(专业)各3个课题,每个课题为1个课时的内容,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500字以上。
2.说课课题将于7月16日在宁德教育网(http://link.233.com/22989/)首页“公告公示”栏公布。
3.高中教师资格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各科均选用我市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必修教材。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使用相应的高中说课课题。中等职业学校申请除以上所列学科以外的说课课题届时另行通知。
4.参加测试对象凭身份证于7月18日上午8:00前到测试地点候考室报到、抽签。
5.测试对象须带齐三份说课稿(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任何本学科资料)进入指定的考场。未提交者当场取消测试资格。
6.测试对象进入考场后,按专家组的要求,由本人随机抽取其中1个课题进行说课业务考核。说课要求脱稿。
7.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测试对象答辩。面试题目2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总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参加测试对象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署前校区)报到。
2.参加测试对象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时报到,并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等事宜,未带身份证或迟到超过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测试对象除考试用笔、身份证、说课稿、教材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测试有关的其他材料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测试成绩。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宁德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