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
(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
姓名: 单位(住址): 手机号码:
申请认定资格: 申请任教学科: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备 注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在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 |
原件2份 |
2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原件1份 |
3 |
学历证书(毕业证)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4 |
身份证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5 |
户口簿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7 |
近期蓝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
2张 |
8 |
户非在编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定证明(在编正式教师需出具编制卡(如无编制卡,可在学校所属的教育局人事部门开具在编在职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的公章。学校开具的在编在职证明无效)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9 |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或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全日制师范生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10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11 |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只需上交填好个人资料部分的空表,自行体检报告无效) |
原件1份 |
注: 。
1、上述材料3、4、5、6、8、9、10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申请人;1、2、11和5、8所要提供的证明须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用A4纸。
2、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表顺序装入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
3、材料全部准备好后,按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4、受理材料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