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网上录入信息并打印完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印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纸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5寸照片三张(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中);
3.《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非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天津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在天津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存档机构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1.以上打印件和证件的复印件使用纸张规格一律为A4纸。
2.申请人在本确认单上签字后须本人交与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