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的综合运用
(一)两种方式综合应用的依据
通过以上的分析,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在性质、过程、作用方面各不相同,但两者在学习实践中又是可以相互为用的。为此,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1.两种方式的不同处
从学习方式的性质上看,接受学习具有直接性,教师讲授,学生接受,无须独立发现。而发现学习具有间接性,教师启发,学生探索,必须通过独立发现。从学习过程看,前者将新知识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即可获得,而后者则需要将新的知识或材料重新安排、组织或转换后,然后加以同化,因此较前者为复杂。从它们的作用来看,前者在智力发展和认知功能上,对一些理论性材料,不需要先有发现的经验,不存在独立发现的时相,通过接受学习的方式即可获得。而对于一些事实性的材料、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就需先有发现的经验,通过独立发现的时相,才能将发现的内容内化。从学习的结果看,前者获得的是科学概念或二级概念,而后者获得的是初级概念或前科学概念。
2.两种方式的相互为用
虽然大量的科学知识是通过接受学习获得,但是许多实际问题则是通过发现学习解决的。而且,通过接受学习获得的知识可以用来解决各种问题,解决问题的质量和速度常常决定于知识获得的数量和质量。而发现学习,一般也有扩大知识和检查知识理解程度的作用。在解决问题的探索中,不但要依靠接受学习获得的知识,而且要依靠发现学习将已有知识扩大和加深。发现学习早于接受学习,由于前运算期儿童的知识较贫乏,发现学习就成了学龄前儿童学习的特征。这些儿童发现的一些简单的日常概念,为学龄儿童的接受学习提供了材料,使接受学习逐渐超过发现学习而成为主要方式。可见两种学习方式是相互为用的,应该综合应用。
(二)两种方式综合应用的原则
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各有其主要的作用,也有其限制。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在综合应用两种学习方式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来进行。
1.以意义学习的理论为指导
课堂学习的意义学习理论,对发现学习,同对接受学习一样,都有指导意义。为此,不论采取哪一种学习方式,都应该以意义学习论为指导,这样对学生的学习才有效益。
2.在两种方式相互为用中要分清主辅
接受学习对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来说,是经济实惠的主要途径。但它也不是课堂学习的唯一方式,还需要发现学习和其他方式为辅助手段。所以,两种方式可以相互为用,但作为学生的课堂学习,还应该明确:接受为主,发现为辅,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3.在具体实施中要灵活机动
综合应用这两种学习方式,必须结合教材的性质、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以及教师具有的各种心理品质,灵活机动,从事创造性活动,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接受学习如此,发现学习也如此,两种的结合更是如此。这就要靠师生在意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总结两种学习方式相结合的经验,来推动学校的课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