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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6日至31日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2012年7月7日
导读: 深圳201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6日至31日。

  附件2: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核提交的材料要求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必须提供交如下材料:

  1.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各一份。

  5. 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6. 如对应试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有疑问,应试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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