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6日至31日
附件3: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支付号(缴付通知书号): 支付日期: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国籍地区 |
照 片 | |||
身份证号码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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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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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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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获得证书时间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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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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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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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是否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
上一年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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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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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
起 止 年 月 |
在何学校毕业(学历)和在何单位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一、填表注意事项:
1、请注意检查本表是否有支付号(缴款通知书号)和支付日期,如有,则表示支付成功并完成报名确认;如无,
则表示支付不成功并未完成报名确认,请重新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支付。
2、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3、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4、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考后审核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考生声明:
我保证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条件不符合,愿意接受
成绩无效的处理;如提供材料不真实、准确、一致,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__________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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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2012年10月13、14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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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 盖 章 )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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